清远城乡融合改革成效显著 户籍土地双轮驱动破解二元结构

1月16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在广州举行"十四五"广东成就清远专场新闻发布会。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刘军在会上介绍,五年来,清远市作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要素双向流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国提供了一批可借鉴的制度创新成果。

2019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将广东广清接合片区列入全国首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远片区涵盖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和英德连樟样板区。

这一战略定位,为清远承担国家改革试验任务、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机制提供了重要契机。

长期以来,户籍壁垒是制约人口要素自由流动的关键障碍。

清远市以破除户籍藩篱为突破口,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在接合片区范围内率先开展居住证互认试点,实现跨市居住年限累计互认。

英德市和佛冈县更进一步,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政策,使农民进城和人才下乡渠道得以真正畅通。

这一改革举措,既尊重了人口流动规律,又为城乡人才双向流动扫清了制度障碍。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清远市抓住成员权益这一核心问题,广泛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

清远片区8989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成员资格认定133.36万人,通过集体收益固化等方式,逐步实现成员权益与户籍脱钩。

这项改革消除了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既能享受城市发展机遇,又能保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

与此同时,清远市着力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清远片区249个行政村完成信用村创建和整村授信,推动2万个涉农市场主体获得融资支持,用信金额达到约28亿元。

这一创新举措有效缓解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难题,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了金融活水。

土地制度改革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一环。

清远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块地"改革。

通过出租、入股、转让等多种形式,清远在"十四五"期间流转农村承包地共55.67万亩,占总承包地面积的69.8%,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

累计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7宗,入市地块面积约40亩,土地价款约980万元,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开辟了新的增收渠道。

从改革成效来看,清远市的探索实践具有多重意义。

一方面,通过制度创新打破了城乡要素流动的体制壁垒,为农民市民化和人才下乡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创新,激活了农村沉睡的资源资产,增强了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这些改革举措相互衔接、协同推进,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城乡融合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清远市的改革实践表明,只有坚持以制度创新为引领,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才能真正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城乡融合不是简单的“把人从乡村搬到城市”,更在于让每一次流动都能获得相应的权利保障与发展机会。

清远以制度创新为牵引,推动户籍、集体权益、金融与土地等关键环节协同发力,体现了以改革破解要素壁垒、以机制促进共同发展的探索方向。

把政策红利转化为民生改善与产业升级的现实成果,仍需在执行细节与风险防控上持续精耕细作;唯有如此,城乡之间的“双向奔赴”才能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