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20多年,分开后能不能要钱?感情走到头好聚好散是最好的结局,可现实里不少人分手了却为“分手费”闹得不可开交。楚雄市三街镇有对情侣就是这样,他们同居了20多年,最后因为钱的事儿打了起来,实在没办法就找来了楚雄市司法局三街司法所帮忙解决。这事儿闹得挺大的。张某和王某以恋人的身份一起生活了20多年,就是没去办结婚证。后来两人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矛盾越来越大,天天吵架,最后决定分开过。可到了分家产和要钱的时候,两人的分歧就特别大。张某觉得自己这20年的青春都喂狗了,非要王某给20万做补偿;王某却反过来骂张某这些年家里什么活儿都不干,一分钱也不给。两个人谁也不让谁,吵了好多次都没个结果,最后没办法才去司法所申请调解。 司法所马上把镇平安办、派出所还有村委会都拉过来组成了专门的调解小组,定下了先管情绪、再讲道理的策略。头一回调解的时候俩人火气都很大,调解员就先不急着讲道理,而是听他们把苦水都倒完。听了一会儿话后大家情绪慢慢就平复了下来。调解员就给他们讲了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跟他们说这分手费啥的法律上根本不认。又跟他们说单纯因为分手要的补偿费不属于法定必须给的钱,没啥法律强制力。 经过几轮来回谈着说这事也就慢慢有眉目了。双方最后也同意在合理范围内折中一下解决补偿问题。调解员最后也说了一句大实话:只要没领结婚证就不算夫妻关系,这分手费、青春损失费什么的本质上就是自然债务。虽说有时候看不上眼很可能会让感情受伤或者道德受损,但从法律上讲这都没有强制约束力。 工作人员也提醒大家一句:不管是同居多久或者是多长时间的感情都好,要是不及时去办结婚证出了问题维权都很难办。只有依法办了婚姻登记手续才能把自己的合法权益给保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