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聊聊未成年人文身这事儿。虽说各地都有规定禁止给小孩文身,可实际情况还是挺严峻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熊丙奇院长就说,很多机构不守法,有些家长也不管孩子。全国人大代表、南华大学药学院院长王震觉得,光靠各地的规定不够,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里专门写上一条,谁要是给不满十八岁的孩子文身,不管家长同不同意都不行。 王震还说了,这些商家必须严格核查身份,不能糊弄人。要是查不清就默认是未成年人,还得在店里挂个醒目的警示标识。到时候要是违规了,处罚标准得定死,责任也得分清楚。大家得一块儿盯着,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卫生、教育部门都得来。 现在很多无证的小店就藏在理发店、美甲店里,隐蔽性很强。像山东、河南洛阳这些地方都试过整治行动,可是没全国统一的法律,很多时候也就是劝劝、改改,威慑力不够大。 红星新闻记者刘亚洲在2022年6月关注到了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虽然这办法是个规范性文件,强制力不高,但好歹是个依据。以前海南也发过类似的规定。 最近无锡一法院判决了一件案子,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把责任划成了7比3。商家没尽到审查义务,得赔70%,家长没看住孩子,自己赔30%。王震觉得这个判决挺有参考价值的。他认为这是给行业一个警示,让商家不敢再拿“顾客自愿”当借口。 对于家长的责任,王震觉得也不能轻饶。学校得把危害跟家长讲讲清楚;社区、司法局、民政局得搞搞法治教育;还有就是给那些需要清洗纹身的孩子提供点帮助,别让他们花太多钱。 熊丙奇也赞同得压一压家长的责任。哪怕监护人同意了,机构也不能给未成年人文身。大家都得各司其职才行。 总的来说就是:政府要立法;商家要守法;家长要管好孩子;全社会得一块儿出力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