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索要77万彩礼被驳回

四川成都有个男的起诉了前女朋友,说要把她在6年恋爱中接受的77万多元转回给他,理由是这是一笔附带着结婚条件的赠与。男的还要求对方把2万元律师费也付了。女的反驳说,这笔钱是男方心甘情愿给的,没什么附加条件。她拿出聊天记录,里面有句话是男方说“耍无赖要这钱”,证明男方当时也觉得这是自愿的。一审法院看了看,觉得转账次数多,时间跨度也长,五年间分了好几次给,男方没有证据证明是为了结婚才转的,也不能证明可以撤销这笔赠与。所以把他的诉求给驳回了。男的不服气,上诉还提交了自己的收入明细和日常开销的凭证,想证明这笔钱确实是有结婚前提的。女的质证的时候说这些证据不能证明两人打算结婚,二审法院也没认可这些材料。最后还是驳回了男方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