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简称胖东来生活广场)的顾客段某收到朋友赠送的红内裤。穿了以后,段某觉得内裤掉色并且引起过敏。于是,她向胖东来生活广场反映了问题。胖东来生活广场员工很快联系段某,告诉她该商品没有质量问题,并且陪着她去看病,支付了医药费。紧接着,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把涉案品牌内裤全系列商品还有其他深色衣物、袜子等进行了下架处理。这段时间,段某在抖音账号发布视频,主要内容是这个红色女士内裤品质存在问题并且导致她过敏,以此评价商品品质和服务行为不怎么样。视频发布后立即在网上引发热议,获得1217.4万次播放、11.4万个点赞、4.2万条评论还有19.9万次分享。2025年3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披露了法院对这个案件的审理结果。法院判决段某赔偿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40万元,还要求段某在抖音账号发布道歉视频。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报道,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段某的言论超出正当监督范畴,侵犯了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名誉权。虽然消费者可以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评论监督,但言论必须真实客观,不能有侮辱或诋毁性言辞。像这样借着网络力量诽谤诋毁企业名誉的行为就构成侵犯名誉权。本案通过判令侵权人赔偿维护企业名誉权,体现了人民法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导向。 《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恶意侵害民营企业的人格权益。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部分。 著名摄影师白雅琦和付颢琬为此次报道做了图片和编辑工作。这次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正审理。案件最终判决消费者赔偿40万元并发布道歉视频,体现了法院依法维护企业权益的司法精神。(来源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 封面丨CNS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