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工程款纠纷背后,暗藏精心设计的虚假诉讼骗局;2017年,某市政公司将电力管廊工程分包给建设公司,后者违规转包给无资质的王某等5人。工程完工后,建设公司拖欠574万元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2024年7月,市政公司支付4232万元工程款时,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与亲友高某美等人合谋,在三个月内虚构5起总额3000余万元的债务诉讼,通过诉前调解快速达成协议,企图优先套取工程款。
工程款具有劳动者的付出和市场信用,不是可以随意操纵的筹码;对虚假诉讼保持高压态势,是维护司法公正、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的必然要求。通过个案监督推动规则完善、责任落实,才能确保工程款在法治轨道上流转——让守法者不吃亏——真债权得到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