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学习贯彻两会精神 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十五五"发展

问题: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不断深入——新型矛盾纠纷增多——治理需求更精细,司法审判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更加突出:一方面,维护安全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等多重任务交织,对司法服务的精准供给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案件类型结构变化、跨区域跨境法律事务增多,“执行难”与源头治理短板并存,持续考验审判质效、制度执行力和队伍能力作风;如何“十五五”开局之年以更强担当提升服务大局的穿透力、以更高标准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成为全省法院必须回应的现实课题。 原因:会议提出,破解上述问题,关键在于把准方向、狠抓落实、建强队伍。背后逻辑在于:全国两会对法治建设、社会治理与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法院既要依法履职,也要把司法职能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同时,部分领域仍存在重部署轻落地、重数量轻质量、重短期轻长远等倾向,需要以正确政绩观校准价值取向和工作导向,用制度约束和作风转变把工作落到实处。此外,涉外法律服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新领域门槛更高,必须通过持续的能力作风建设补短板、强弱项。 影响:会议明确,持续“走在前列”不仅是目标,也是一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供给方式。对内,司法机关在维护安全稳定、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市场秩序各上的质效提升,将直接影响社会预期与治理效能;对外,涉外法治能力的提升,有助于更好服务对外开放与经贸合作,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国际可预期性。对群众而言,围绕教育医疗、劳动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提供公正高效司法,将深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法院自身而言,以正确政绩观引导评价导向调整,有助于减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空间,推动从“做了什么”转向“做成什么、质量如何”。 对策:围绕“走在前列”的路径安排,会议从五个层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标对表。要求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落实省委、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贯通起来,主动对标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协同性、实效性,把审判执行工作放到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推进。 二是聚焦服务保障,兼顾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强调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全力服务振兴发展,兼顾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依法平等保护,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把增进民生福祉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 三是以正确政绩观牵引抓落实。明确学习教育要在“学”上更深入、在“查”上更具体、在“改”上更见成效,推动形成坚持为民立场、树牢正确标准、突出实干导向工作格局,并把要求转化为提升核心指标质效、强化制度执行、督促依法履职的实际成果。 四是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夯实队伍保障。提出以“笃信、务实、担当、自律”为主线:以“笃信”筑牢政治忠诚,以“务实”改进工作作风,以“担当”激励干事创业,以“自律”守住廉洁底线,推动形成敢抓敢管、善作善成的队伍生态。 五是突出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会议提出在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上实现新突破,在涉外法治建设上打造新品牌,在服务保障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上树立新标杆,通过抓重点、破难点,带动全省法院工作整体提升。 前景:从部署导向看,全省法院下一步将更加突出“结果导向、质量导向、人民导向”。随着学习教育与能力作风建设同步推进,审判管理、诉源治理、执行机制、监督制约等关键环节有望实现更系统的优化;涉外法治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领域的专业化建设将进一步加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可以预期,通过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举措,司法服务将更有效回应发展所需、改革所向、群众所盼,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司法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黑龙江法院系统此次部署既立足审判职能,也着眼发展大局,说明了司法机关在新时代的责任担当。随着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将更提升当地法治建设水平,为东北全面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如何把政策要求转化为治理效能,仍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