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逛蛋糕店没留神撞上玻璃门

话说去年10月4日,住在北京的安女士去一家蛋糕店逛时,没留神撞上了玻璃门,眉弓那儿受伤了,眼镜也给撞碎了。她一开始跟店家商量赔不赔钱,怎么说都不通,后来只好把对方告到了法院。2月25日,红星新闻的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那儿打听到,就在头一天的24号,法院公开开庭审了这个案子。在法官徐可卉的主持下,双方又坐下来聊了聊赔偿的事儿,最后当庭就把协议给签了。 据安女士讲,那次她是想进去吃蛋糕的。当时那个店门口没贴腰线那种防撞的标志,灯光还挺暗。有扇门是关着的,另一扇门开着。她是看准了门把手的位置想从中间挤进去的,结果没躲得开玻璃门。当时她也是自己赶紧去医院看了病。后来她找店家负责人谈了好多次赔偿金的问题,都没谈拢。 安女士觉得店家是老板嘛,没在玻璃门显眼的地方放警示贴或者防撞条。门口灯光又暗得很,让她看错了门的情况才受伤的。店家没尽到把公共场所管好的责任,算是侵权了。她要求店家赔医疗费、摔坏的东西、误工费还有精神损失费。 庭审上徐可卉法官把双方又拉到一起商量了一下。最后双方同意了这个调解协议。她还特意提醒大家注意,不管是去商场还是别的公共场所,都得留意周围环境,走正路别乱跑或者分心玩手机。店家也得在玻璃上贴点提示标志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