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口岸进境免税店布局、更好满足进境旅客消费需求,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调整方案,对全国口岸进境免税店体系进行系统优化。当前,口岸进境免税店已成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消费便利的重要载体。此类门店设机场、水运或陆路口岸隔离区内,面向进境旅客销售免税商品,具备明确政策优势和市场功能。随着对外开放持续推进、进境旅客数量增加,原有布局已难以匹配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部分口岸的覆盖空白需要尽快补齐。 本次调整主要包括三个上。首先是扩大覆盖范围。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等41个口岸各新设1家进境免税店,这是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设立。其中,横琴口岸进境免税店设立后,将允许自澳门进境的居民旅客在该口岸购买1.5万元以内的免税商品,体现对粤澳合作的支持。同时,继续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蛇口邮轮中心等11个口岸设立进境免税店,深入完善现有布局。 其次是优化存量结构。对经营合同即将或已经到期、以及所处口岸客运功能发生变化的门店,五部门进行了调整。停止在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广州东火车站、江门港等3个口岸的设立计划;待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客运航线转场至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后,也将停止在高崎机场设立。有关调整基于口岸运营实际和需求变化,推动资源配置更贴合现状。 第三是规范市场秩序。五部门明确,具备投标资格的公司为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等六家企业,以保障经营的专业性与规范性。同时,要求各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防范免税商品违规倒卖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并统筹做好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降低免税商品走私风险。 从更深层看,此次调整表明了促进消费、扩大开放的政策导向。进境免税店作为重要消费场景,其扩容与优化将直接影响进境旅客的购物便利和消费意愿。通过增加设立数量、优化布局结构,更多口岸旅客可就近享受免税购物服务,从而带动消费释放。同时,配套的市场管理与风险防控,将为免税零售业务稳健发展提供支撑。 从区域分布看,新设的41个口岸覆盖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宁波、福建、厦门、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深圳、广西、海南、四川、贵州等19个省区市,体现相对均衡的布局,有助于提升区域服务供给能力。
作为扩大内需战略的具体举措,此次口岸免税政策调整既回应当前消费复苏需求,也着眼于完善长期市场体系。在政策支持与监管规范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免税零售业有望从“做大规模”转向“提质增效”。随着国际航班持续恢复、出入境便利化水平提升,这个举措带来的综合效应预计将继续释放,为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提供新的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