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 严惩“网络开盒”侵害个人信息行为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件。

该案由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六名被告人因实施"网络开盒"违法行为,最终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这起案件深刻反映了当前网络空间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也展示了检察机关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的有效司法探索。

案件基本情况表明问题的严重性。

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间,周某某等六人(其中包含未成年人)在某境外社交平台上创建并管理三个专门用于"开盒"的频道。

所谓"开盒"是指通过非法手段收集、公开他人个人隐私信息的网络违法行为。

这六人通过多种渠道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包括直接共享、购买信息以及利用"社工库"机器人进行搜索。

他们先后在这些频道内发布了超过1200条包含明星、网络红人、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等不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

这些信息的传播范围极广,累计浏览量已超过400万次,影响范围涉及众多社会公众人物。

违法行为的利益链条值得关注。

这六人并非出于简单的恶意骚扰,而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非法牟利模式。

他们通过在频道内发布广告、互相推荐等手段增加频道热度,进而吸引他人付费查询和购买个人信息,从中获取非法经济利益。

这种模式将个人隐私信息商品化,形成了黑色产业链条,严重扭曲了网络生态。

更为恶劣的是,这六人在发布部分个人信息时,刻意附加侮辱性评语,甚至组织和煽动频道关注者对被"开盒"对象进行电话骚扰、短信辱骂等网络暴力行为。

这种行为已经超越了单纯的信息泄露,演变成了有组织的网络骚扰和人身攻击,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

案件的发现和处理过程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主动担当。

2024年4月,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了本案线索。

经过初步调查,检察机关认识到该"开盒"行为涉及众多社会公众人物的大量敏感个人信息,并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影响范围和社会危害性重大。

基于这一判断,检察机关于2024年6月24日正式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布公告。

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检察机关遂于2025年4月11日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司法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周某某等人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关个人信息;周某某等人及部分监护人共同承担10万元的公益损害赔偿金;被告人需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这一判决既对被告人形成了有力的法律制约,也向全社会传递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鲜明信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通报案例时指出,"网络开盒"行为已成为当前网络空间的顽疾。

这类行为不仅直接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冲击个人信息保护的防线,更对公共信息安全构成了系统性威胁。

检察机关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了对"网络开盒"行为的全链条追责,既追究了直接实施者的责任,也对利用这类行为进行商业牟利的产业链形成了有效制约。

这种追责方式强化了对潜在违法行为的法律威慑,有力推进了检察公益诉讼在网络暴力治理领域的创新发展。

个人信息安全不是“私事”,而是现代社会运行的基础性公共利益。

“开盒”看似是一时情绪的宣泄与流量的游戏,实则以他人权利为代价撬动黑灰产利益链,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网络生态与公共安全。

以公益诉讼推动依法追责,释放了法治治理的明确信号。

各方共同守住个人信息保护底线,才能让网络空间更有秩序、表达更有边界、公共讨论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