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没养过我,或者我被收养了,这义务还得扛吗?

说起赡养父母,大家心里都清楚,这是法定义务,逃不掉。可不少人也嘀咕过:要是父母根本没养过我,或者我被收养了,这义务还得扛吗?法律上怎么说?咱们今天就聊聊这个话题。这事儿主要看两点:一是身份关系,二是例外情形。 先说身份关系。成年子女对没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爹妈有赡养责任,这是白纸黑字写在《民法典》里的。就算爹妈当年没怎么管过你,也不能拿这个当借口赖账,“抚养换赡养”那套说法不成立。不过法律也留了后门,要是父母有什么严重恶行,或者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断了,子女就有理由不再尽赡养义务。法官在定夺的时候会把这些因素都算进去。 具体来说有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父母有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比如虐待你、抛弃你、动手把你打残了,或者侵害了未成年的你,这些都把亲子感情彻底毁了。法官看了证据就会认定这种情况可以免除赡养。 第二,子女被合法收养了。一旦和养父母办完收养手续,跟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就终止了。往后你不用再操心亲生爹妈那边的赡养问题。 第三,爹妈有钱有保障。要是你爸妈退休工资高、存款多、手里有房,自己能把日子过得好好的,没有什么生活困难,你就不用额外再掏赡养费了。 至于程序方面也不能马虎。想要免责得走正规路子,要么自己协商解决,要么去打官司。最重要的是得拿出实打实的证据来: 要是想证明爹妈有严重恶行,得有刑事判决书、报警记录、伤情鉴定书和证人证言; 要是说自己是养子身份,得让民政部门拿出正规的收养登记证; 要是说爹妈自己能行不需要帮忙,得提供收入流水、退休金账单或者资产证明。 这里还得提醒一句:要是自己家里条件不好、经济上有困难,一般只能申请少给点赡养费,这不算真正的免除义务。只有那种没劳动能力又没收入来源的极端情况才有可能被豁免。 赡养的事说到底是感情纠纷居多。遇到这种事最好先试着调解一下;如果实在没办法,非要通过法律来断个输赢的话,建议提前找个律师好好聊聊情况,把该准备的证据都整理齐全了再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