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蛋机出蛋的路径分成了四个步骤,这在现有的技术证据里压根就没有类似的做法,也没看到什么技术

就在最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那边刚结了一个关于扭蛋机实用新型专利维权的案子。原告是武汉托某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被告是福州那边的两家公司,一个做生物科技,一个做具体生产。案子闹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才定下来。原告手里拿着一项叫“扭蛋胶囊机”的实用新型专利,之前已经给不少商家抄袭模仿了,所以把这俩被告给告了。 被告在电商平台上卖的那个“官耳”和“GUANER”牌子的扭蛋机,其实就是个翻版,外形和内部结构跟原告的产品基本一模一样。一审的时候,法院判被告侵权要赔钱。但被告不服气,又去省里的高级法院上诉了。结果二审法院还是维持原判,没给他们翻案。 不过最让人解气的是,在一、二审这来回折腾的过程里,被告为了保命,两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把原告的专利给无效掉。好在原告的律师抓住了关键:涉案专利把扭蛋机出蛋的路径分成了四个步骤,这在现有的技术证据里压根就没有类似的做法,也没看到什么技术教导或启示能做这样的划分。就因为这一点,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着两次都没让专利被无效,这也是咱们最后能打赢这场官司的核心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