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事儿,2022年9月底的某一天,深圳有个小学上体育课,这事儿闹得挺沸沸扬扬。小豪和小娜在踢球,小豪抢球的时候没踢中,摔了一跤,结果骨折了。家里人就想不通了,到底是谁的责任?学校有没有管好?最后他们把小娜还有学校都给告了,要赔20万。 结果呢?深圳法院判下来,直接把所有诉讼请求都驳回了。法院是怎么说的呢?现场监控里没看出来小娜是故意撞人的,警方那边也查了,也没发现她有啥过错。法院还特别强调了一条原则:体育活动本身就有风险,只要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伤害,就得自己担着。 再说说学校。老师刚开始上课的时候都带着热身、看着学生们练习,小豪摔倒之后老师赶紧叫校医、打救护车电话、联系家长,这在体育课上算是很正常的管理了。家长们得明白“自甘风险”的原则,哪怕是在学校组织的活动里,只要没高度危险或者是竞技比赛这种情况,这原则照样适用。小豪和小娜虽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但踢球的时候也不是完全不懂风险。 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家长别一出事就找责任人盯着不放了,多给孩子讲讲怎么保护自己吧。学校也得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设施得修修、指导得加强点。孩子们自己也要听老师的话、心里有点数、别乱撞人。 这案子判得挺公正的,也算是给以后的校园体育松了口气。要是每次运动出了事都得找人背锅,那学校还敢组织活动吗?大家都不敢带孩子动了。咱们就想让孩子健健康康的成长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