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台城市更新支持举措:存量土地发展重点产业可享最长5年过渡政策

城市更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日前,自然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旨在激发存量资源的潜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该通知的核心创新在于建立过渡期政策机制。

针对利用现有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和行业的项目,允许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原有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不变,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这一安排充分考虑了产业转换的现实需要,为企业创造了更加灵活的发展空间。

相比立即变更用地性质和规划条件,过渡期政策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经济压力,有利于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领域。

规划引领是城市更新的前提基础。

通知要求,各地需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与重点,结合"十五五"时期城市更新的新需求,对拟实施城市更新区域的详细规划进行全面评估和优化。

这意味着城市更新工作将更加科学系统,避免盲目蛮干,确保新发展理念在城市建设中得到切实贯彻。

通过科学评估现状、理顺发展思路,既能激活存量资源,又能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也是本次通知的重要内容。

对于历史上形成的、缺乏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通知明确要求根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按照不同时期分类确定认定标准和处置政策。

这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尊重历史事实,又为存量建设用地的规范化提供了明确路径。

通过分类处置,既能保护合法权益,也能逐步理顺城市建设秩序,为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深刻。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进入更新阶段,存量土地和房产资源日益成为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的重要载体。

同时,城市更新涉及复杂的产权关系、规划调整和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更加灵活、务实的政策工具。

两部门的通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既体现了对存量资源价值的重新认识,也反映了对市场化、法治化发展方式的坚持。

展望未来,这些政策将有助于释放城市发展潜能。

过渡期政策为产业转换争取了时间,详细规划优化提供了科学指引,历史问题分类处置消除了发展障碍。

各地应抓住机遇,在国家支持产业发展上做文章,在存量资源盘活上下功夫,推动城市更新与产业升级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城市更新既是空间重塑的过程,更是发展动能转换的契机。

此次两部门协同发力,以政策弹性换取转型空间,体现了“疏堵结合”的治理智慧。

未来,如何在保护与开发、效率与公平间找到平衡点,仍需在实践中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