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擅取子女压岁钱引法律纠纷 法院判决返还8万余元彰显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

近日,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财产权的家庭纠纷引发关注;10岁男孩小辉因父亲挪用其压岁钱起诉至法院,最终获得支持。判决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更厘清了监护人履职的法律边界。案件显示,小辉在父母离婚后随父亲生活期间,将多年积攒的压岁钱存入银行账户,账户余额共计82750元。该款项来自亲友赠予,依法属于小辉个人财产。此后父亲再婚,小辉转由母亲照顾。母亲在整理账户时发现,父亲已将账户内资金全部取出——用于自身结婚开销。对此——父亲辩称压岁钱来自其亲友圈赠予,双方曾约定待小辉成年后返还,因此其有权支配;同时还称小辉起诉系受母亲教唆。但上述说法未获法院采信。法院审理认为,压岁钱虽为他人赠与,但一经交付给未成年人,即转化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监护人的职责在于代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并不当然享有处分权。父亲作为监护人,未经小辉同意擅自支取并占用资金,侵害了小辉的财产权,亦违反监护人应尽的法定义务。该案折射出家庭关系中的一个常见误区:部分监护人对职责认识不清,将监护权等同于财产支配权。监护权侧重于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教育和管理,并不包含随意处置未成年人财产的权利。法律亦明确要求,监护人应妥善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得挪作他用。从更深层看,该判决的意义在于强调未成年人财产权的独立性,强化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在家庭关系中,即便是亲子关系,也不能成为侵害财产权的理由。这对于推动家庭法律关系更加规范、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具有借鉴价值。同时,该案也提醒监护人增强法治意识。监护权的行使应以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为准则,而不是用于满足监护人自身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除非确因未成年人真实需要,否则不宜擅自支取。此外,该案也提出值得关注的问题:如何改进未成年人财产保护制度,如何加强对监护人的法律教育与监督,仍有待在实践中持续推进。

压岁钱数额不大,却关乎未成年人作为权利主体应被尊重的基本原则。监护不是任意处置的权力,而是以保护为核心的责任。通过司法裁判划清边界,以社会共识形成约束,并在家庭治理中提升透明度,才能让属于孩子的财产真正用于孩子的成长,让法治在日常家庭生活中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