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但长期以来,审批环节多、周期长、手续繁琐等问题影响项目落地进度。尤其是一些急需开工的重点市政工程,往往因个别手续一时难以齐全而被迫等待,进而拖慢建设进度,影响投资效益。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提升审批效率,成为工程建设领域改革的现实需求。针对该问题,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并实施市政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改革的关键是建立“开工意见书”制度:对暂时无法办理施工许可但确需尽快开工的重点市政工程,由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手续,实现开工意见书与施工许可证并行办理。该做法将传统“串联式”审批调整为“并联式”推进,提高了整体效率。 在操作层面,改革方案继续明确部门职责和协同机制。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受理初审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发用地权属证件或出具用地材料;规划编研中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出具免办说明。同时,通过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初审,结合各部门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发放开工意见书,并将办理结果推送至监管部门跟进督促,确保项目单位按承诺时限完善对应的手续。以闭环管理方式兼顾审批质量与办理效率。 改革成效已在项目中显现。石横化工产业园配套污水管网等两个项目通过该模式提前1至2个月开工,减少了时间成本,也加快了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该做法的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也得到省级层面认可,被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列为全省推广的创新成果,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参考。 从更深层次看,这一探索说明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通过优化流程、加强联动、改进管理方式,在守住安全与合规底线的同时,为企业和项目提供更高效的服务。这种思路不仅适用于市政工程,也对其他审批事项具有借鉴意义。 当前,各地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与政府职能转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肥城市的实践表明,改革不能只停留在“压缩环节、缩短时限”,更需要用制度创新推动审批方式转变,真正从企业和项目需求出发,找准切口与突破点,才能让改革成果更可持续、更有实效。
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不在于简单“压缩时间”,而在于通过流程再造与协同治理,把“部门分段管理”转变为“链条一体服务”,在效率提升与风险防控之间形成可持续的平衡。肥城的探索表明,只要坚持问题导向、守住法治底线、强化闭环监管,就能以制度创新为市政建设提速增效,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