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台新规规范平台规则 遏制"大数据杀熟"促进公平交易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将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纳入监管框架,系统规范网络交易中的各类乱象。其中对大数据"杀熟"的明确禁止规定引发广泛关注。 大数据"杀熟"是困扰消费者多年的问题;其本质是平台利用掌握的用户信息优势,对消费者实施隐性差别定价。具体表现为,同一商品或服务相同交易条件下,不同消费者面临的价格存在明显差异。比如,同一航班机票老用户价格高于新用户数百元,同一打车平台上不同用户显示的价格截然不同。这种做法通过复杂的算法机制实现,让长期使用平台的消费者反而承担更高成本,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从法律规制的角度看,针对大数据"杀熟"的禁止并非新规首创。2024年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然而,新发布的《办法》在继承既有法律规定基础上,实现了监管的重大升级。它不仅重申了禁止性规定,更重要的是从平台规则制定、修改到执行的全过程设定了明确的法律义务,要求平台在规则层面就必须杜绝此类设计,并继续明确了监管处罚机制。 法律规定的有效性最终取决于执行力度。现实中,许多平台的大数据"杀熟"行为往往披着"个性化推荐""会员专属价""精准营销"等名义,使侵权行为意义在于高度隐蔽性。这决定了治理工作不能仅依靠一纸禁令,而需要更加细致、更具操作性的认定标准。例如,基于会员等级的价格差异是否属于合理的差别定价,根据消费偏好推送的"千人千价"在何种程度上构成欺诈性行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后续实践中通过典型案例、执法指南等形式进一步明确。 为确保新规有效落地,监管部门需要在多个上同步推进。一方面,要提升技术监管能力,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算法审计等手段,对平台的定价行为进行动态监测,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另一方面,应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降低维权成本,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通过社会监督形成有效压力。同时,平台企业也应强化自律意识,建立完善的内部合规机制,确保算法设计和定价策略符合法律要求。 从更深层看,《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网络交易秩序治理进入更加精细化的阶段。大数据"杀熟"的规制不仅是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在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筑牢制度基础。只有建立公平、透明、可信的交易环境,才能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平台经济的长期发展。

当算法权力被关进制度的笼子,数字经济才能真正释放普惠价值。此次新规的出台是起点而非终点,它既考验着监管部门在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间的平衡,也丈量着市场经济文明进步的新刻度。唯有持续完善数字时代的治理范式,方能让每个消费者在虚拟世界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