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年度报告彰显司法力度:惩处33名厅局级以上干部 扫黑除恶追缴1.9亿黑财

1月29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全面总结了2024年全省法院的工作成效,重点围绕维护国家安全、惩治腐败犯罪、化解经济风险、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展开,体现了司法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彰显反腐决心。

过去一年,山东法院把反腐败斗争作为重点工作,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851件,依法惩处王一新、骆玉林等5名原中管干部和28名原省管干部,充分体现了"越往后越严"的要求。

这一成果表明,无论职务高低、身份如何,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得到了坚决贯彻。

同时,法院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犯罪案件21件,形成了对腐败犯罪的全方位打击格局。

这些举措有力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成果,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安全。

报告显示,全省法院审结高连国、王增峰等涉黑涉恶案件73件,追缴没收"黑财"1.9亿元,推动肃清黑恶势力。

在严厉打击重大恶性犯罪方面,全省法院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016件。

这些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巩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为人民群众创造了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化府院联动,破产重整化解债务。

2024年,山东法院与省政府联合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明确了34项年度重点任务,形成了政府与司法机关的良好互动。

在破产工作方面,全省法院审结润品源公司、宝泰隆公司等破产案件560件,化解债务总额4300.9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985.2亿元,释放土地资源6.4万亩,安置企业职工2.7万人。

其中,妥善审结中融新大集团破产重整案,创新"复合式重整、分类型处置、多元化偿债"的模式,化解债务超900亿元。

这一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全国法院学习借鉴,彰显了山东司法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坚守金融风险底线,维护经济安全。

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山东法院依法支持房地产融资和建设交付,审结涉房地产、建设工程等案件8.8万件。

同时,妥善审结金融民事案件25.1万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877件,坚守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完善多元解纷机制。

山东法院支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选派840名审判诉服人员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

同时,组织调解员业务培训2.6万人次,吸纳5123家调解组织和1.8万名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立案后分流调解成功案件39.2万件。

这些举措充分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了矛盾纠纷在"前端"化解,以最小成本、最佳方式实现了社会治理的创新发展。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刑事诉讼制度。

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山东法院严格区分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对159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或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对2.1万名轻微犯罪被告人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定刑事案件流程指引,推广滨州中院刑事涉案财物处置诉讼化的做法,体现了法治文明的进步。

司法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点。

把严惩犯罪的力度、保障权利的温度、服务发展的精度统一起来,才能在复杂形势下更好实现“定分止争”“安民护企”。

从山东法院工作报告释放的信号看,坚持依法惩治与综合治理并重、在改革创新中提升司法能力,将为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