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聊聊非全日制用工,这个你熟悉不?张子璇给大家理了理。非全日制用工说白了就是按小时拿钱,员工在一家公司干活,每天平均时间别超四小时,一周最多累计二十四小时。那这用工形式可以不签书面合同吗?可以啊,双方能弄个口头协议就行,不过建议当时约定的材料还是留着,万一以后扯皮呢。 要是真没签劳动合同,想证明有劳动关系,得拿点证据。比如说发工资的记录、社保缴费证明,或者工作证、招工表、考勤表这些都行,反正用人单位得先拿出这些凭证。 还有就是,干非全日制的人能不能同时在几家公司上班?没问题啊,能跟一个或多个老板签合同。但得注意后头签的合同别坑了前头签的那个。比如这人在两个单位都上班,这两个公司都得给交工伤保险费。要是这时候受伤了,谁负责呢?算谁伤的谁出钱。 顺便说一句,非全日制用工不兴搞试用期。另外,双方随时想走都能提出来解约。至于工资这块,小时工资得照着当地最低标准走,而且得按时发,最多隔十五天就得结一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