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知产法庭运行成效:强化惩罚性赔偿与高额赔付,护航创新与公平竞争

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1月1日成立以来,遵循"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司法实践中优化保护机制。 七年来,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案件24602件、审结23069件,案件数量稳步增长。这反映出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也表明了我国创新活动的活跃。 在司法改革上,知识产权法庭坚持"能改不发""能调尽调"原则,侵权、权属等民事实体案件的二审改判率达到20.9%、调撤率达到37.7%,均明显高于改革前水平。这说明通过优化审理机制、加强调解工作,既提高了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也更好地满足了当事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 保护力度的加大是显著成效的体现。惩罚性赔偿上,58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合计赔偿金额达20.5亿元,案均超过3500万元。此外,73件超过1000万元的高额赔偿案件合计赔偿52.4亿元,案均近7200万元。这充分说明司法机构加大了侵权赔偿力度——有效提高了侵权成本——形成了对侵权行为的有力震慑。 知识产权法庭积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七年来受理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6745件,占比从2019年的17.6%增长到2025年的32.4%。在专利领域,受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6543件,年均增长31.8%;受理发明专利侵权案件5354件,年均增长11.5%。在新兴领域,受理涉标准必要专利案件183件、药品专利链接案件41件、植物新品种案件923件,其中植物新品种案件年均增长46.2%,2025年品种权人胜诉率达90%。这表明知识产权保护正在向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关键领域倾斜,有力支撑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司法反垄断工作也成效明显。知识产权法庭审结垄断实体案件203件,其中66案认定构成垄断,涉及医药、通信、电商、教育、建筑、殡葬等多个领域。通过依法制止垄断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和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衡量国家创新生态的重要标尺;从赔偿数额的阶梯式增长到裁判规则的体系化建构,我国正通过司法实践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面向未来,随着新质生产力培育进程加速,司法保护机制仍需在技术事实查明、跨境协作等持续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构筑更坚实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