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院一直在用柔性的方式去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搭建起一个集“审判”和“育人”于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时,法官们已经不再满足于单纯给出法律判决,而是想办法把“儿童利益最大化”落到实处。这种转变正是新时代家事审判改革的重要方向。 最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处理了一起抚养权变更的案子,这个案子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原告陈某觉得自己经济条件变好了,就想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这种情况在现在挺常见的,有些家长觉得谁的条件好谁就有能力抚养孩子,却忽略了孩子的情感需求和稳定的生活环境。要是法官光看钱给判决,很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发展。 青岛法院在这个案子里没有局限于庭审中的举证,而是把调查范围扩大到了社区、学校还有家里。法官联合了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师还有社工等人一起帮忙评估孩子的生活状况和情感倾向。调查结果显示,虽然陈某物质条件更好,但孩子跟母亲王某已经生活得很稳定了,感情也很深。王某家里关系和谐,能给孩子很多情感上的支持。 这次审理过程反映出了司法理念的大转变:从以前注重划分权利义务,变成了现在更看重家庭关系修复和孩子的身心健康。 这次案子背后其实是青岛法院多年来努力建设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在起作用。2023年9月,青岛中院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和检察院出台了一个工作方案来培养司法社工的专业能力;还请关工委的“五老人员”帮忙做社会调查和回访工作。法院还专门改造了圆桌法庭和心理疏导室这些地方来缓解孩子参加诉讼时的紧张情绪。 青岛中院副院长张杰说司法保护不能只停留在法庭上。法院正在把这些典型案例变成法治教育的资源。比如联合多部门建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还去学校讲法律知识帮助学生建立法治思维。 青岛中院院长张正智表示未来会继续创新机制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联动协作。通过完善制度和加强指导来形成一个更全面的保护体系。只有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个原则贯穿到办案、执行还有教育的全过程才能产生更大的效果。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法治温度和文明水平。青岛法院的探索表明司法不仅是裁断利益的工具还是修复关系滋养成长的地方。当审判机制不再只盯着个案而是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时就能变成护航孩子健康成长的温暖灯塔。这既是对“人民司法”的实践也是给新时代建设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提供了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