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财产安全关乎社会稳定。近日,贵定县公安局沿山派出所在处置一起盗窃木材案中,展现了快速反应、精准侦查的工作效能,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树立了典范。 案件发生于2月1日。群众罗某某向沿山派出所报警,称其存放在沿山镇乐雍村王所庄树种更换集材地的大批马尾松原木遭窃。经初步统计,被盗木材约120吨,经济损失达数万元。这批木材自2025年11月26日堆放至该处,直至报警时才被发现部分失踪,失窃时间跨度长、被盗数量大,案情复杂程度较高。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对盗窃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取证。在掌握基本案情的基础上,侦查人员针对被盗木材的可能流向展开了系统的走访排查工作。这个环节至关重要,因为大宗物资一旦被盗,往往会通过非法渠道迅速流入市场,增加追回难度。 侦查工作很快取得突破。民警在距离案发地约3公里处的贵定县昌明镇某木材加工厂内,发现了与被盗木材特征高度相似的马尾松原木。通过向加工厂负责人核实,民警获悉这批木材系一名年轻男子在2月1日凌晨2时卖出。这一时间节点与案件发生时间相吻合,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重。 随后,民警通过分析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综合嫌疑人相貌特征描述等多方线索,将目标锁定在沿山镇村民甘某某身上。2月2日16时,民警在沿山镇乐雍村成功将甘某某抓获。经过讯问,甘某某对其盗窃木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甘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继续侦办中。 这起案件的快速破获,反映出当前社会上针对露天堆放物资的盗窃活动仍然存在。建筑材料、农业原料、林业产品等大宗物资往往因堆放地点偏远、防范措施不足而成为犯罪分子目标。贵定公安部门提醒,企业和群众对堆放于露天场所或偏远区域的各类物资,必须提高安全意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包括加强巡查、安装监控、设置警示标志等。同时,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应当立即报警并妥善保护现场,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提供便利。
此案虽是个案,却反映出新形势下农村治安治理的课题。在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如何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体系,确保农业生产资料安全,需要政府部门、经营主体和基层群众共同探索。贵定警方此役既是一次成功的执法案例,也为完善农村治安防控网络提供了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