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犯罪长期以来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类型,约占八成以上。
据统计,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标权犯罪19050人。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这类犯罪的表现形式和作案手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呈现出多个值得关注的新趋势。
从商标使用方式看,不法分子的侵权手段已从传统的物理商标冒用演进至电子化领域。
在刘某某等人的案件中,犯罪分子销售的假冒蓝牙耳机不仅在包装上印有品牌商标,更在设备开机、连接配对等环节通过弹窗、屏幕显示等方式呈现电子化商标标识,使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
这种技术性和隐蔽性更强的侵权方式,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销售金额达100余万元。
这表明,不法分子正在利用数字技术手段提高冒用商标的迷惑性。
从保护对象看,侵犯商标权犯罪的范围已从商品商标向服务商标扩展。
服务商标已被纳入刑事保护范围,多地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假冒服务商标犯罪案件,涉及教育培训、酒店住宿、家电维修、时装走秀等多个领域。
黄某等人未经授权,在儿童时装表演活动现场及招募文件、海报、邀请函等多处突出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通过报名费等方式收取服务费用,违法所得达80余万元。
这类案件中,行为人"照搬"他人经营模式,直接损害权利人的商誉与品牌价值。
从交易渠道看,侵犯商标权犯罪已从线下交易向网络电商等新业态大规模拓展。
特别是依托跨境电商平台实施的侵犯商标权犯罪,通常以团伙形式作案,犯罪链条更长、涉案金额更大。
陈某某等人的犯罪团伙在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店铺上传正品链接,通过与广告代理商合作进行付费推广获取流量,再将正品链接与自建网站上的仿品链接关联跳转,向消费者出售假冒耳机、运动鞋等商品,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6亿元。
这种"正品链接诱导、仿品链接转换"的手法具有极强的欺骗性,消费者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到假冒商品。
从作案方式看,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正由传统制假售假向"旧货翻新再售"升级。
在手机、汽车等数码产品和耐用消费品领域,犯罪分子通过更改产品序列号等关键性识别信息、更换核心零部件等方式,将二手商品"翻新"后冒充新品再次出售。
张某等人的案件充分反映了这一新趋势。
他们购入大量二手光调制解调器,通过拆解、清洗主板、组装零部件等方式进行翻新,未按规定标注为翻新产品,反而更改产品"三码"(SN码、MAC码、PROID码)等关键性识别信息,在外壳贴附含注册商标的标签,以冒充新品方式出售,非法经营数额达800万余元。
这种手法利用消费者对二手产品信息的不对称性,欺骗性更强。
这些新趋势新特点的出现,反映出当前商标侵权犯罪的治罪与治理难度在不断增加。
电子化冒用增加了取证难度,跨境电商售假涉及多个平台和地域,翻新再售模糊了新旧产品的界限。
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得侵权行为更难被及时发现和制止,对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造成更大威胁。
商标保护已进入"电子战"新阶段,这既是对司法智慧的考验,也是对市场治理能力的检验。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只有构建技术防控、法律惩戒、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才能有效遏制侵权犯罪蔓延,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