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临沂的沂河新区,为了把营商环境变得更加法治化,这里探索出了一种新的劳动监察方法,把教育和惩罚结合在一起。最近,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处理三起劳动监察案件时,没有只满足于给企业发罚款单,而是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深入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他们把执法过程变成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给企业负责人讲解法律风险,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行为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此外,他们还针对企业在用工、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普法宣传。这种把执法和普法结合起来的做法,让企业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从而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这种执法方式既严格规范又文明公正,赢得了企业的认可和信任。三家涉事企业表示,这次经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了违法的严重性,并承诺将彻底整改,以后会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沂河新区的这个做法不是放松执法力度,而是在法治框架内提升执法效果。它考虑到了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通过引导和教育帮助企业纠正错误。这个做法符合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部署,有助于构建一个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劳动保障涉及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沂河新区的探索表明,在劳动监察等领域坚持“惩教结合”,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是非常重要的。这个做法不仅体现了依法行政原则,也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这次实践给新时期如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执法部门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把普法教育融入到整个执法过程中。只有这样才能平衡好监管与服务、处罚与教育的关系,真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这条路值得持续探索并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