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四五"期间破获环境资源犯罪超万起 构建生态警务体系护航绿色发展

在12月25日举行的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一组数据彰显了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法治守护成效。

过去五年,内蒙古公安机关以专项打击为抓手,建立起覆盖林草、矿产、水土等全要素的生态犯罪防控网络,案件侦破数量与质量实现双提升。

针对破坏林草资源犯罪,公安机关实施"靶向打击",侦破盗伐滥伐、非法采挖案件698起,通过"平安原野"专项行动查获野生动物犯罪1083起。

特别是在服务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中,毁林毁草案件破案率高达99.2%,2532起刑事案件的快速侦办形成强大震慑。

矿产资源保护方面呈现"标本兼治"特征。

自治区统筹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煤炭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洗洞"盗采金矿等新型犯罪,黄河流域非法采矿采砂会战取得突破,累计破获非法采矿案件718起。

针对东北黑土区特殊地质,东部五盟市专项会战破获涉黑土地案件108起,守住了"耕地中的大熊猫"。

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凸显"长效攻坚"特点。

连续五年开展的"保卫黄河"行动覆盖7个盟市,162起污染环境案件的查处,有效遏制了尾气检测造假、非法排污等突出问题。

通过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固体危废非法倾倒等犯罪链条被系统性斩断。

分析显示,案件高发态势与三方面因素相关:一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监管标准提升,二是矿产资源价格波动诱发非法开采,三是环境治理技术升级使隐蔽犯罪无所遁形。

公安机关通过"专项引领+科技赋能"模式,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研判等手段,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转变。

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以更系统的生态警务实践,回应了资源大区在保护与发展的时代命题。

把惩治违法犯罪的力度转化为治理现代化的效能,才能让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不断走深走实,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