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载体,正面临从区域协同向深层次一体化转变的关键阶段。三省市政府此次联合印发改革授权事项清单,正是为了更加强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合,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土地利用上,改革授权清单提出了更加灵活的政策导向。除涉及公共安全、环保及特殊功能需求的项目外,示范区可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地块在工业、仓储、研发等用途间混合布局和合理转换。这个举措打破了传统的单一用途管制模式,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能,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为创新产业集聚创造更加灵活的空间条件。 投资政策的创新是推动示范区发展的重要动力。清单明确,省市国资国企在示范区实施的重大战略项目可单列管理,对投资企业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亏损可部分或全部剔除,短期回报要求也可适当降低。同时,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这些政策设计充分考虑了示范区作为创新高地的特殊性,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完善是示范区发展的重要支撑。改革授权清单支持示范区试点开展企业自主技能评价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鼓励社会化评价机构提供更高质量的技能评价服务。这一创新有助于建立更加灵活、更加贴近产业需求的人才评价体系,为示范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公共服务一体化是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清单涉及卫生健康、教育、劳动保障等多个领域的一体化探索。在卫生健康上,支持示范区制定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工作标准和合规经营指南,推动有关标准统一。教育上,支持成立"示范区中小学教研联合体",聚焦科学教育等领域,开展两区一县育人模式创新实践探索。劳动保障上,支持探索劳动保障监管执法等工作一体化,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些举措说明了示范区建设从经济协同向社会事业全面融合的发展方向。 行政管理体系的创新是实现深层次一体化的关键。清单支持示范区探索跨区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一体化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这有助于消除行政壁垒,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同时,支持青浦片区申请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多型合一"改革,授予嘉善片区丙类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权,这些具体措施针对性强,有利于提升示范区的行政管理效能。
这份改革清单是对既有行政藩篱的突破,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区域实践的有力诠释。当制度创新跨越省界,一个更具活力的长三角正孕育着改写区域经济版图的新可能。正如示范区执委会负责人所言:"今天的授权事项,或将成为明天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标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