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给父母一共借了190万,之后多次催要,但一直没拿到钱,实在没办法就把这事告上

小林给父母一共借了190万,之后多次催要,但一直没拿到钱,实在没办法就把这事告上了法院。最近,广西高院公布了一个案例,儿子起诉父母要还190万多,大家都在议论这事。小林说,爸妈因为家里开销和做生意周转不开,找他借钱。他看是家里人困难,就把钱给了他们,当时大家都说好了是借款。借钱后,小林自己也缺钱用,就当面或者打电话催父母还钱。但父母总是找借口拖延,就是不给钱。最后小林忍无可忍,把父亲老林和母亲老夏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还190多万本金和利息。 争议焦点就是小林和他爸妈之间到底有没有借款关系。广西贵港市平南县法院觉得,民间借贷关系需要两点:一是双方都同意借钱;二是钱已经真的给了对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8条第1款规定,提供证据的一方必须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小林拿了转账凭证出来,但是凭证里没写是什么钱,也没有借条或者收条之类的东西来证明是借款。 其次,从2012年转钱到2024年这段时间里,没看到小林催过父母还款或者父母还过钱的证据。这跟民间借贷的常理不太一样。2024年2月15日小林的妈妈给了他一个还款承诺书。但是承诺书上只有妈妈的签字。 听双方在法庭上怎么说的,小林和妈妈一直住在一起,而他爸爸自2018年之后就不一起住了,也很少联系。所以妈妈签的这个承诺书也没啥力证效力。 小林光靠转账凭证和妈妈单独签字的承诺书就说爸妈欠他190万多,根本达不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平南县法院一审就驳回了他的请求。 小林不服一审判决就上诉到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去了。 广西贵港市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他的上诉。 法官提醒大家:就算是亲戚之间借点钱也要尽量写个书面协议清楚金额、利息还有还钱时间这些内容。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或者支付宝付钱的时候最好备注一下是“借款”,然后保存好凭证、聊天记录还有还款记录这些证据。别因为证据不够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还有就是亲戚之间多沟通沟通,弄清楚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款项。别因为这点钱伤了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