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发票制度作为创新税收征管方式的重要举措,在春节消费旺季迎来全面推广。记者从多个试点城市了解到,此制度的推出旨在通过激励机制引导消费者索取发票,进而规范商家开票行为,强化税收征管基础。 从各地实施情况看,消费者的参与热情远超预期。浙江宁波自2月6日启动活动以来,消费者累计上传发票超53万张,已发放奖金超670万元。四川成都、泸州两市截至2月12日已有30多万份发票参与抽奖。江苏苏州参与人数达29.6万人,上传有效发票约50万张,发放奖金总额超1000万元。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消费者对有奖发票活动的认可度。 有奖发票的推出对商业经营产生了积极拉动作用。宁波某商场财务负责人介绍,活动开展以来,商场客流量比预计增加10%以上,有关行业销量出现提升。这表明有奖发票不仅激发了消费者的购物热情,也为商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营效益,形成了消费者、商家、税务部门的多方共赢局面。 然而,在推广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部分消费者因上传的发票不符合活动要求而无法参与抽奖,反映出消费者对参与条件的认识还不够充分。税务部门经过梳理,明确了参与抽奖的具体要求:发票上购买方信息必须填写消费者个人姓名,不能为企业或其他单位名称;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活动期间内;参与活动的发票单张金额需达到100元及以上。这些要求既是规范发票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确保抽奖活动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 从制度设计层面看,有奖发票制度的推广具有深层的改革意义。通过经济激励手段,引导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可以有效扩大税收征管的覆盖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这一制度也表明了税收征管从被动执法向主动服务的转变,通过让消费者成为税收征管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春节期间奖金规模超10亿元的投入,充分体现了国家推进这一制度的决心。各试点城市的成功实践为更推广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完善相关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
有奖发票虽是一张"小票据",却连着消费信心、市场秩序和治理能力。把活动办得更透明、便捷、规范,既能让消费者得实惠,让守法经营者获得公平竞争环境,也能为经济回暖注入持久动力。节日热度会过去,但通过制度化和数字化培育依法索票的社会共识,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