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节日氛围渐浓,烟花爆竹燃放需求易集中释放。
泉州市以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为依据,结合城市安全与生态环境治理实际,于2023年10月发布调整通告,明确中心城区“以禁为主、限放为辅”的管理框架,并在元旦前再次向社会提示风险与法律边界,倡导市民依法文明过节。
问题:节日燃放带来的安全与环境双重压力不容忽视。
烟花爆竹燃放在短时间内可造成颗粒物等污染物显著升高,影响空气质量与居民健康;同时,燃放活动伴随明火、高温与碎屑飞溅,易诱发火情或人身伤害,在人口密集区、老旧街巷及公共活动区域风险叠加。
对中心城区而言,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波及面广、处置难度大,且易引发交通拥堵与次生风险。
原因:城市空间结构与公共安全约束决定了“可燃放空间”需要被严格压缩。
一方面,中心城区人口密度高、建筑密集,老旧小区消防条件参差不齐,燃放行为极易因风向、可燃物堆放等因素演变为火灾隐患;另一方面,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输变电设施等重要目标对火源和爆炸冲击高度敏感,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与此同时,群众对节日“仪式感”的需求客观存在,若缺少明确边界和可操作的替代方案,管理易陷入“劝导难、执法难、反复发生”的循环。
因此,划定禁限区域、明确时段和品种规格,成为兼顾安全底线与群众需求的现实选择。
影响:政策的直接效应体现在三方面。
其一,通过在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全面禁放”,有助于降低火灾事故、人员伤害和公共设施受损概率,减少社会治理成本;其二,通过限定燃放品种和高度,压缩高风险烟花的使用范围,降低爆炸冲击和飞火扩散风险;其三,通过明确可燃放的具体点位和时段,为市民提供可遵循的行为指引,减少无序燃放带来的邻里矛盾与投诉纠纷。
从更长周期看,规范化管理也有利于引导社会形成低碳、文明、绿色过节的新风尚。
对策:通告对禁放范围、重点场所、限放点位和处罚措施作出清晰安排。
禁放方面,明确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全境,以及洛江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等范围严禁燃放,另对中心城区一批重要场所实行刚性禁放,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和中小学、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各地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禁放地点。
限放方面,在鲤城区江南公园、丰泽区丰海路滨海公园等划定限放区域,并对时间窗口作出明确限定:除夕、正月初一可全天燃放;正月初八22时至正月初九10时、正月十五6时至22时允许燃放,其他时间一律禁止。
品种规格方面,限放区域仅允许燃放“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以降低风险和污染强度。
执法方面,对在禁止区域燃放或以危害公共安全方式燃放的,公安机关将依规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构成治安管理违法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通过“明确规则—严格执法—宣传引导”相结合,提升政策可执行性与社会认同度。
前景:随着城市精细化治理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管理将更强调风险预防与协同共治。
一方面,节日期间人流车流增加,管理部门需进一步加强巡查与应急处置联动,在公园、社区周边、交通枢纽等重点部位前置力量,压实属地、部门和场所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倡导以灯光秀、无人机表演、社区文化活动等更安全的方式承载节日情感,逐步形成公共文化供给与安全管理相互支撑的格局。
对市民而言,遵规守法不仅是对自身和他人负责,也是对城市文明形象的共同维护。
泉州市烟花爆竹管控新政的实施,标志着该市在城市精细化治理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这一政策不仅是对公共安全的有力保障,更体现了现代城市治理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有机统一。
期待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让传统佳节在新时代焕发更加绚烂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