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月9日发布关于渝昆高铁建项目事故整改情况的评估公示,标志着去年8月发生的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已基本完成;这起事故发生在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云贵段昆明寻甸县境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于2024年8月18日7时28分许。当时,运架一体式架桥机导梁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倾覆坠落,导致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762.77万元。事故发生后,相应机构迅速启动调查程序,通过现场勘查、目击者问询、力学分析和专家技术论证,最终确定了事故的直接原因和责任归属。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这是一起因企业现场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具体而言,8号墩中滚轮支腿作业人员对控制器的误操作,造成横移油缸动作,对导梁产生向左的水平推力,最终导致7号墩前滚轮支腿、8号墩中滚轮支腿、9号墩导梁后腿失稳,导梁机向架梁方向左侧倾覆坠落。这若干连锁反应充分说明,在大型机械作业中,任何一个环节的操作失误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在责任追究上,涉及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了全面处理。昆明市应急局对涉事单位共计处罚265万元,对有关个人共计处罚334569.77元。其中,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135万元罚款,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130万元罚款。涉及的10名个人也分别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从2万多元到8万多元不等,涵盖了项目法定代表人、制梁场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执行经理、监理工程师等多个岗位。 除行政处罚外,各涉事单位还通过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理。统计显示,共有49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单位和个人处罚金额近60万元。这表明企业内部也建立了相应的问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刑事责任上,昆明市公安局已指定寻甸县公安局负责事故涉及刑事案件的调查工作,相关案件已立案,后续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这意味着对于涉及刑事责任的相关人员,还将面临更的法律追究。 此次整改评估的完成,反映了相关部门在事故处理中的严肃态度和规范做法。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调查,从单位责任到个人责任,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责任追究体系。这种多层次、全覆盖的处理方式,既反映了对事故受害者的尊重,也向全社会传递了安全生产的严肃信号。
这起惨痛事故再次警示我们:安全生产不容忽视;在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对于正处于建设高峰期的国家重大工程来说,这次严肃问责既是对逝者的交代,也是对未来的郑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