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推出再融资优化组合拳:扶优扶科、提升包容度与效率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北交所成立以来已进入第五个年头,上市公司数量已达292家。

随着这些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创新属性日益凸显、成长能力显著提升,加之二级市场持续活跃,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需求逐步增强。

在此背景下,北交所推出的再融资优化措施应运而生,旨在进一步完善融资制度,更好地服务优质中小企业发展。

再融资作为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做优做强具有重要作用。

此次优化措施的核心在于提高制度的包容性和便利性。

一方面,措施大力支持经营治理规范、信息披露完善、具有代表性和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再融资,充分用好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融资效率。

在募集资金投向方面,措施提出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或高度协同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

这一调整提高了对募集资金用于"第二增长曲线"的包容度,有利于体现北交所对新质生产力的适应性,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措施进一步扩大了融资渠道。

对于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允许其通过定向增发、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

业内人士指出,优质科技创新企业受行业周期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股价可能阶段性处于破发状态,但其在产业链自主可控、新质生产力培育等方面可能具有重要作用。

支持此类企业再融资,有利于保障企业研发投入的连续性,提高研发项目成功率,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措施还支持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按需、合理实施再融资。

这将进一步畅通优质未盈利企业再融资渠道,有效缓解科创企业资金压力,填补研发与商业化"烧钱期"的资金缺口,为具备技术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

在便利性方面,措施优化了再融资预案披露机制。

由于再融资预案披露到提交申报材料存在时间差,为减少等待时间、提高融资效率,措施允许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资预案时,不受前次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基本使用完毕的限制。

上市公司只需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后续资金使用进度的考量安排,待申报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应当达到基本使用完毕的标准。

此外,措施进一步优化简易程序负面清单,一定程度上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进一步满足中小企业小额快速融资需求。

这一调整针对部分企业因触发负面清单导致简易程序无法实施的问题,提高了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再融资制度的包容性。

北交所表示,再融资全链条监管将进一步强化,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再融资,从源头上把好关,更加精准地支持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

从科创板试验田到北交所再融资新政,中国资本市场正以更具弹性的制度设计回应创新经济发展的时代需求。

当资本活水与创新种子在更优化的制度土壤中相遇,不仅将催生更多"小巨人"破土而出,更将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起坚实的微观基础。

这场持续深化的资本市场改革,正在书写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