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多子女家庭和绿色建筑购房获双重优惠

面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居民购房需求升级,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系统优化调整。这个举措反映了政策制定部门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之间的精准平衡。 根据新政策框架,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得到提升。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200万元。对于缴交补充公积金的缴存人,个人额度可增加20万元至120万元,家庭额度可增加40万元至240万元。这一调整幅度的增加,反映出上海对于首次购房家庭购房能力的重视,有利于更多家庭实现住房梦想。 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同步调整。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家庭可分别增加20万元和40万元。这样的设计既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又防止过度杠杆。 政策还设置了差异化激励机制,鼓励符合特定条件的家庭购房。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时,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缴存人,贷款额度可上浮15%。同时符合两种情形的,上浮比例可叠加至35%。这种设计既体现了对多子女家庭政策倾斜,也推动了绿色建筑发展,实现了社会政策目标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机统一。 在住房套数认定上,政策进行了灵活调整。优先保障首次住房贷款需求的前提下,本市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当前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一调整扩大了公积金贷款的覆盖范围,但同时也设置了必要的风险防线。 政策明确了贷款不予支持的情形:家庭在全国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外省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且家庭在全国已有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这些限制性条款体现了防范风险、维护公积金制度可持续性的原则。 政策执行时间明确为2026年2月26日。过渡期安排妥当,2月26日前受理的贷款按原政策执行,之后受理的按新政执行,为市场和缴存人提供了充分的适应期。

此次公积金政策优化既回应了民生需求,也支持城市高质量发展。通过平衡普惠性与引导性,政策将稳定市场预期、改善居住条件和推动绿色转型上发挥积极作用,为居民安居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