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租赁管理有了新规矩,这事得跟大伙儿唠唠。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刚发了通知,规定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上的租房行为,必须得办备案。不过,公租房、短租房之类的不算数。出租人跟承租人要是自己私下谈妥了,那就由出租人去办备案;要是出租人拖着不办,承租人自己也能去办。住房租赁企业往外租房的,当然是企业自己把手续办了;要是通过中介签的合同,那中介就得负责办备案。 大家都得用济南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范本签合同,还得对提交的材料负责,绝对不能造假。出租的房子产权得清楚,还得符合规定的那些规矩和标准,不能有禁止出租的情况。房东往外租的时候得按原设计的房间来算最小单位,不能把房子隔断出租,厨房、卫生间这些地方也不能单独拿出来给人住。中介也不能帮那些不能租的房子搞经纪服务。 这事儿各个区县(功能区)的住建部门管着具体的服务。大家可以在“济南市房产交易与租赁服务平台”线上操作备案,或者去所在区的政务大厅窗口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