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有所得”这句话肯定会变成现实

我跟你们说个事儿,这是发生在浙江开化的真事儿。2023年3月,汪某带了39个农民工兄弟去开化做内墙粉刷,辛辛苦苦干到年底,工程也干完了。结果承包工程的张某却赖着不给钱,这就拖了整整两年多。后来这些工人实在没办法,才跑去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求助。人社部门一查,发现张某这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就把案子移交给了公安局。到了去年12月,公安机关把案子移送到了检察院,这下检察院可不能不管了。 “必须好好处理这个案子。”办案检察官说。检察机关迅速介入,把每一笔账都算得清清楚楚。调查组发现,2024年2月,项目方曾借了55万元给张某,其中有18万元明确是用来发工资的。可张某说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就让别人把钱打到了合伙人程某的账户上。程某只发了1.8万元给班组,剩下的16万多块全被截留住了。这就奇怪了,你说他是不是故意在刁难? 面对张某各种狡辩,检察官给他们讲法律讲政策。他们告诉张某,如果他能把所有欠的钱都补上,法院在判刑的时候可能会从轻处理。检察官还把利害关系跟张某家属摆了摆。经过这么一劝一闹,张某和家里人终于认识到了严重性。就在春节前,他们把16万多块的工资全都交到了人社部门的账户上。 现在钱已经转到了工人们的账户里。“这次多亏了多部门一起干活。”开化县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说。人社部门在前面把关,公安机关后面抓人,检察院监督指导。这种“行政调查+刑事打击+民事追偿”的全链条治理方式,真的很管用。 这事儿还体现了一种好办法:先把证据补全再讲法律道理。这样既节省了办案时间和资源,也让老百姓觉得心里踏实。马上就要过年了,谁不想把工资领回家过个好年呢?开化这起案子解决得这么好,让我们看到了法治的温度。 相信随着法律越来越完善、执法力度越来越大,“劳有所得”这句话肯定会变成现实。每个人都能过上好日子,这才是真正的以人民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