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信息披露违规遭监管警示 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引发市场误读

上交所于1月5日发布监管警示函,对天普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这是2026年沪市首份监管警示函。

此举针对的是该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多项违规行为,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事件的起点源于一次看似平常的企业经营活动。

2025年12月26日,天普股份完成了全资子公司杭州天普欣才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

该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等当前市场高度关注的AI相关业务。

这一信息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发酵,引发市场广泛讨论和资本追捧。

随之而来的是股价的异常波动。

12月29日、30日,天普股份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其中29日即已触及异常波动标准。

面对这一异动,公司的应对方式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

在12月30日、31日先后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和《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停牌核查公告》中,公司明确宣称截至目前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但随后发生的事情让监管部门发现了问题所在。

12月31日,天普股份完成了子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将其调整为橡胶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传统业务。

这一变更的时间点极为敏感——恰好在公司宣称无AI业务计划之后。

上交所在调查中发现,天普股份前期曾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涉及人工智能业务相关市场主体,股价已多次触及异常波动。

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司短时间内先设立涉及AI业务的子公司,后又变更其经营范围,整个过程中对市场的说明和澄清明显不足。

监管部门指出,这种信息披露的缺陷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具体而言,天普股份在明知自身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计划的情况下,未在设立子公司后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的相关公告中进行针对性说明澄清,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这种做法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要求,也未能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上交所对天普股份、时任董事(代行董事长)沈伟益、时任董事会秘书吴萍燕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要求,天普股份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深入排查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的合规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并在收到警示函后1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这一案例反映出当前资本市场中存在的一个突出现象。

随着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相关概念股频频引发市场热捧。

一些上市公司或出于迎合市场热点的考虑,或因对合规要求认识不足,在涉及此类概念的信息披露中存在打擦边球的行为。

他们可能通过设立相关业务的子公司、调整经营范围等方式来制造市场想象空间,但在随后的公告中又试图进行模糊处理或消极澄清,这种做法既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的“生命线”,越是在热点概念易引发情绪波动的时刻,越需要以准确、完整、可理解的披露来校准预期、稳定信任。

监管警示释放的信号明确:上市公司必须把合规底线和投资者保护放在更突出位置,以更高质量的透明度回应市场关切,推动市场在真实信息基础上实现理性定价与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