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永安曹远派出所来了一封感谢信。信里是写着春节前某小区一楼的胡女士给派出所民警杨志群的称赞,说他帮自己解决了一件让她头疼的高空抛物纠纷。2月14日这天下午,曹远派出所接到了居民的报警,说他们小区经常有人从楼上扔烟头,把楼下晾晒的被子给烫坏了。胡女士这次终于忍不住了,就报了警。杨志群带着同事们来到现场调查,发现楼下的被子确实被烫破了。这个小区以前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但是因为没有监控录像,谁也找不到肇事者,所以每次都是不了了之。这次又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大家都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杨志群决定一定要给居民一个安心年,他马上开始挨家挨户走访排查事发楼栋。根据现场情况分析,他初步判断4楼和7楼住户可能有问题。于是他分别去了这两户人家调查。在7楼两户住户家里都没有找到任何烟头或香烟的痕迹,两人也都明确表示自己不抽烟。可到了4楼住户翁某家时,情况就不一样了。虽然翁某家里也没有发现香烟和烟头等东西,但杨志群闻到他身上有很重的烟味。而且翁某的态度很不自然,说话也吞吞吐吐的。杨志群觉得翁某很可疑。 杨志群耐心地给翁某解释法律条文和后果,告诉他就算没有口供,公安机关也有很多方法可以找到证据。翁某听了之后心里害怕了起来,最后承认是自己从楼上扔的烟头。他还说自己因为害怕被追责,把烟盒和剩下的香烟撕碎了冲进了马桶里。最终翁某因为高空抛物被公安机关处以300元的行政罚款,并赔偿了胡女士的损失。 这件事发生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之前。该法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把高空抛物单独列为治安违法行为。哪怕只是扔一个小物件,只要有危害到他人人身或公共安全的可能,就要被处罚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处10-15日拘留并罚款1000元以下。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