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地严查无人机"黑飞"行为 新规实施首月开出多张罚单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普及应用,无人机"黑飞"现象日益突出,成为影响公共安全的新问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首次将无人机"黑飞"行为明确纳入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范畴,为规范无人机飞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自新法规施行以来,云南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对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1月1日,曲靖市罗平县查处一起无人机未报备飞行计划、违规升至176米高空的案件,当事人被罚款500元。1月6日,昆明市东川区查处一架疑似未实名登记且在管制空域违法飞行的无人机。1月13日,临沧市双江县查处一架在线路勘查中违规飞行至1191.9米高度的无人机,罚款500元。1月16日,楚雄州姚安县查处一起未报备审批、擅自飞至1382.4米高空的案件,罚款200元。1月23日,迪庆州德钦县查处一架在白马雪山垭口无许可擅自飞行至905米的无人机,责令停飞并处行政处罚。1月29日,昭通市巧家县查处一起使用未实名登记无人机在管制空域飞行至1309米的案件,罚款200元并责令停飞。2月上旬,西双版纳州查处两起违规飞行案件,分别涉及滇超赛场违规拍摄和景区未实名登记飞行,均被罚款200元。 分析这些案件的特点可以看出,无人机"黑飞"主要表现为五类高频违规行为。其一是超高飞行,即无人机飞行高度超过120米进入管制空域但未获批准。其二是擅闯敏感区域,包括机场、景区、边境线、雪山保护区、赛事场馆等禁飞或限飞区域。其三是无证或未实名登记,即操控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或无人机未在国家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其四是作业飞行不报备,农林勘查、影视拍摄、景区打卡等商用或作业飞行未提前报备计划。其五是边境随意飞行,在怒江、西双版纳、临沧等边境州市违规飞行,可能涉及越境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无人机"黑飞"的处罚标准分为两个层级。基础违规行为依据无人机飞行管理条例处罚,未实名登记罚款200元以下,情节严重罚款2000至20000元;管制空域未报批飞行罚款500元以下,情节严重没收无人机并罚款1000至10000元;未成年人违规飞行罚监护人500至5000元,严重情况下直接没收无人机。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依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违规飞行妨害公共安全的处以拘留5至10日,无人机非法穿越国境或边境的处以拘留10至15日。 云南地处西南边陲,地形复杂,空域管制要求严格,这决定了该省对无人机管理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边境地区的无人机飞行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因此成为公安机关查处的重点。同时,云南拥有众多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和重要基础设施,这些区域的空域管制更加严格。 为规范无人机飞行,云南飞手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合规飞行。首先,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实名登记,这是飞行的基本前提。其次,飞行前查询空域信息,120米以上或管制区域需提前申请获批。再次,根据无人机类型考取相应资质,超视距飞行必须持证操作。最后,关注赛事、节日、应急救援等特殊时期的临时管控通知,避免在禁飞区域飞行。 从长远看,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在规范管理和创新应用之间找到平衡点。严格的执法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提高飞手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随着新法规的推进,预计会有更多飞手主动了解对应的规定,自觉规范飞行行为。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飞手充分认识到"黑飞"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形成守法飞行的良好氛围。

低空不是"无人之空",更不是"法外之地"。从云南多地开出的"黑飞"罚单可以看出,规则正在以更明确的方式落地,安全底线也在以更坚决的执法被守护。只有把实名登记、空域报备、持证操控和避让敏感区域变成每次起飞前的自觉动作,低空资源才能被更好利用,航拍热度、产业发展与公共安全才能实现更长久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