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征信行业快速扩张的同时,数据来源是否合规、信息更新是否及时、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系统是否安全等问题日益受到关注。部分机构业务开展不连续——治理和合规能力不足——进而影响征信服务质量和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人民银行不完全统计显示,自2016年以来至今,已有40余家机构注销企业征信备案;除连续数月未实质开展征信涉及的业务外,也有不少机构因业务调整选择主动退出,反映行业仍处于结构优化、能力分化的阶段。此外,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6年2月发布的数据显示,企业征信业务本年累计查询次数约0.2亿次、日均查询58万次,说明市场对合规、可靠、高质量征信服务的需求仍增长。 原因:一上,数据要素流通加快,征信产品和应用场景不断延伸,对数据治理、隐私保护和安全防护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市场主体增多、服务形态更为多元,仅依靠备案这个“入口”管理,难以覆盖机构经营全链条风险,亟需通过更细的制度要求,把监管落实到数据采集、加工、存储、使用、共享以及异议处理等关键环节。此外,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机制仍不够完善,容易导致对经营异常、违规采集等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口径不一致。 影响:征求意见稿围绕上述痛点作出系统调整,传递出“强化监管、突出合规、守住安全底线”的信号。 其一,准入标准更明确。拟更细化备案申请评估内容,将信用信息来源合法性、更新及时性、数据质量、数据安全,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征信法规的掌握情况等列为审查重点,有助于从源头夯实合规基础。 其二,日常监管更具约束力。要求分支机构在办理备案后加强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并将内控制度、信息来源、更新质量、系统安全、异议与投诉处理等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推动监管从“一次备案”转向“持续合规”。 其三,分类分级监管更突出。拟从公司治理、内控、业务管控、系统建设、数据安全、异议处理等开展风险评价,对评价较低的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形成监管资源向高风险环节倾斜的格局。 其四,监管协同要求更明确。提出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现经营异常并依法采取措施,提升跨条线、跨部门治理效率。 其五,退出机制更完善。拟调整注销情形,并新增“公共信用信息信用修复结果更新不及时且拒不整改”“未落实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且拒不整改”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对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和数据安全底线的制度保障。 对策:业内人士认为,制度升级将推动企业征信机构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竞争”。机构层面,应尽快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合规管理与审计机制;严格核验数据来源与授权边界,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和一致性,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应急响应能力,落实最小必要、分级授权、留痕可追溯等要求;健全异议处理、投诉处置与纠错机制,提升服务透明度和可解释性。监管层面,可在分类分级基础上,进一步标准化检查要点并强化监管信息共享,推动形成“发现—核查—处置—整改—复评”的闭环管理,提高政策落地效果。 前景:随着征求意见稿推进,企业征信行业可能迎来新一轮规范与整合:合规能力弱、数据治理薄弱、系统安全投入不足的机构将面临更强经营约束,市场出清节奏可能加快;具备数据合规、风控能力与场景服务优势的机构,将获得更清晰的发展路径。未来,行业竞争预计更集中于数据治理能力、产品精细化设计、合规与可持续运营,以及与金融、供应链、政务服务等场景的稳健融合。在更严格、更透明的制度框架下,企业征信有望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改善融资可得性、促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作用。
企业征信制度完善是建设现代信用体系的重要一环。此次修订通过强化监管要求、细化合规标准、完善退出与协同机制,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清晰的制度支撑。在新的监管框架下,企业征信机构需要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监管部门也需以更科学、更协同的方式推进规范化治理。通过在严格监管与合理发展之间取得平衡——既能防范风险——也有助于形成更健康的市场生态,推动征信市场良性运行和社会信用体系持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