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里有个叫沈至欢的姑娘,那可是高岭之花般的存在。据说她生来就带着一股清冷的劲儿,谁也不放在眼里。她那些让人仰视的目光在她眼里,简直就是尘土。这个府里最近来了一批奴才,有一个头发很有特点的家伙,看着就像是饿狼扑火一样贪婪、狂热,而且还有点发抖。这个叫陆夜的人就躲在暗处偷窥她,每次相遇都像在彩排一样。 一天陆夜终于有机会被派去伺候沈至欢。第一天他弄脏了她的袖口,手指还故意碰到了她腕间最细的脉搏。第二天他跪在雨里给她端来热茶,袖口溅上水渍也不敢动一下。站在台阶上的沈至欢俯视着他,嘴角微微一勾:“喜欢我?”陆夜听了心跳加速。原来他偷窥这么久就是为了这一天。 可是好景不长,沈至欢觉得只是普通感冒醒来后却发现自己把所有事情都忘记了。陆夜给她一杯热茶时问:“你是谁?”他牵起她的手说:“乖。”那一声“乖”既是哄骗也是承诺,陆夜用失忆这把刀把她最后的孤傲给劈开了。 他发现沈至欢身体有旧疾,就利用“失忆”把她困在身边。他把所有高处的窗棂都拆掉了;把尖锐的东西都磨钝了;整个府邸也被点得灯火通明。记忆渐渐恢复的时候沈至欢才发现自己成了陆夜的囚徒。 陆夜笑着举起手说:“疼吗?我给你解药。”原来他掌心那枚血玉扳指是沈至欢当年送给他的。原来她曾用自己的血替他刻下永生永世的枷锁。 最终,沈至欢没逃成。她坐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人问:“你赢了。”陆夜跪在她脚边说:“我没想过要赢。”他把匕首抵在胸口说:“你要走的话我就先死。”这时候沈至欢才明白自己甘愿被囚。 她抽回匕首对准自己说:“一起吧。”血珠顺着刀尖滴下像朱砂一样鲜红。就在刀尖离心脏一寸远的时候陆夜握住了她的手说:“你肯留的话我余生都给你。” 镜子里映出两个人:一个放下孤傲,一个卸下疯批;一个学会温柔,一个被温柔收拢。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他们不再是谁的囚徒而是彼此的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