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最近干了件漂亮事,把一起劳务纠纷给彻底解决了。话说原告夏某某从2020年3月开始,就一直跟着被告张某干活,在几个钢结构工地做焊工。结果到了2020年9月,夏某某在长春的某个工地干活时,不小心从大约5米高的钢架上摔下来受伤了,后来治病花了不少钱。伤好了以后,双方因为赔偿的事怎么谈都谈不拢,最后夏某某把张某给告了。案子到了双阳区法院后,法官童海峰没急着就案子审案子。他发现不光是这次摔伤的事,张某还欠夏某某一万多块的工资呢。这两个问题都连着呢,要是分开处理,当事人跑来跑去太折腾,说不定还得再起冲突。为了让大家少跑路、少花钱,童法官决定把重点放在调解上,想办法一次性把所有问题都解决。 调解工作做得挺细致。开庭前先让双方把心里话都说出来,把气都撒了,这样心里舒服了才好商量。然后童法官给他们讲了《民法典》里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谁该赔钱谁该负责的事。他结合案例给两人讲清楚法律条文是怎么回事儿。最后他还从生活的角度出发让两人换位思考。他告诉张某作为雇主得对工人安全负责,这次事故张某有责任也欠着工资是不对的;也告诉夏某某自己操作不当也有一定责任。 经过几次商量后双方意见慢慢统一了。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医疗费、误工费什么的都算清了,拖欠的工资也给算了进去。协议一签完,张某当场就通过电子转账把赔偿款和工资一共12.3万元给了夏某某。夏某某拿到钱后赶紧去撤诉了。 这就是基层法院发扬“枫桥经验”、搞诉源治理的好例子。法官主动查明了关联问题运用了调解艺术不仅解了表面的矛盾还根除了隐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也给其他地方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好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