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新规 构建三方联动责任体系守护舌尖安全

问题——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是食品供应链中风险较为集中的环节之一。与包装食品相比,散装运输跨环节、跨主体、跨区域特征明显,运输容器反复使用、装卸频繁,若清洗维护不到位、混装误装或信息记录缺失,容易引发交叉污染、质量掺杂,甚至产生更隐蔽的食品安全风险。目前,行业对“谁能运、用什么运、怎样运、出问题谁担责”等关键问题仍存分歧,亟需用统一制度补齐短板、划清边界。 原因——一上,市场需求增长带动食用油、液态乳制品、调味液等重点液态食品跨区域流通,运输链条拉长后风险点随之增多;另一方面,散装运输依赖专用容器和规范操作,若准入门槛、标识管理、人员培训、记录留存等制度不完善,监管难以有效延伸到作业现场。此外,运输环节往往涉及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多主体协作,责任边界不清容易出现“各管一段、相互推责”,不利于形成闭环治理。 影响——《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的发布,意味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进入更强调准入管理和过程控制的新阶段。办法以“源头管控、分类管理”为主线,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对应的散装运输应依法取得准运证,把住进入市场的第一道关。同时,结合行业实际,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送本企业重点液态食品,作出无需办理准运证的安排,减少重复许可,提升监管效率。但办法也明确,免办许可不等于降低标准,自有容器及运输过程仍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国家标准,传递出“放开同时更要管住”的信号。 对策——围绕“让运输环节可控、可查、可追责”,办法从运输装备、人员能力和企业管理三方面细化准运要求。 在运输装备上,强调专用运输容器及其附件材质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强化可视化识别:运输容器需在显著位置设置清晰标识,标识字体高度不小于200毫米。通过醒目标识实现快速识别、便于检查,提高路面执法效率,也促使企业落实“专车专罐专用”。 在作业人员上,要求配备熟悉食品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的人员,突出“会操作、懂风险、能执行”的能力要求,为装卸、清洗、维护、交接等关键环节提供保障。 在企业管理上,办法突出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容器清洁维护、文件与记录管理等制度要求,强调用制度把风险点连成链条,形成从出库、装载、运输到交付的全流程留痕,为追溯与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将“责任共同体”思路嵌入制度设计,建立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联动机制:发货方与收货方应选择具备准运资质的承运主体,并严格核验准运证及运输容器相关证明;承运方应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容器,随车携带有效证明材料,确保检查可核、追溯可循。,办法对行业反映突出的风险点作出明确约束,规定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更压缩混装、误装和违规承运空间,守住底线要求。 前景——业内预计,随着准运管理制度落地,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将加快向标准化、专用化、可追溯方向升级。短期内,合规改造可能带来一定成本增加;但从长期看,统一的准入标准和责任规则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减少劣币驱逐良币,推动行业优化升级。下一步,制度效果还需与日常监管、抽查检查、信用管理及跨区域协同执法形成合力,并推动企业完善数字化记录、容器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常态化培训,真正把制度要求落到现场、落到细节。

从“看得见的标识”到“理得清的责任”,此次新规既回应当下突出问题,也为长远治理搭起制度框架。在食品安全日益成为民生关注重点的背景下,这种更有针对性的监管安排,有助于守住“舌尖上的安全”,也表明了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