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随便乱说话那是绝对不行的,法院最近的这个判决可真是给那些搞商业诽谤的人敲响了警钟。大家都在琢磨,为啥这种事情老是发生呢?原来有些专门写文章的人,觉得编造个假消息去攻击企业是个吸引眼球、赚流量的捷径。最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个名誉权纠纷案件,让大家看清了这种问题的严重性。有个叫张某的人,在网上用“说书人土土”的网名,在好几个社交平台上不断发表针对“东方甄选”这家知名电商的坏话,想通过这种煽动性的语言来降低大家对这家企业的好感。更让人气愤的是,就算官司打到法院了,这个人还是通过直播讲解案件进展等方式继续吸粉赚钱。这种做法不光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还把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给搅乱了。 这些侵权行为之所以这么多,说到底还是因为很多人太看重流量带来的收益了。现在有些人做生意的思路就是“先制造个争议,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过来,然后再把流量变成钱”,他们压根儿就没把法律规定放在心上。法院在判决书里说得很清楚:通过互联网炒热点来让大家感情升温从而赚钱,虽然是大家常用的经营招数,但绝对不能去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被告张某的法律意识太薄弱了,错误地认为在网上可以想说啥就说啥,甚至把打官司这个过程当作新的营销素材。 这事儿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东方甄选”之前在贵州搞文旅推广活动的时候也被造谣过,那个编造的消息得到了好几百万的点击量。这说明这种侵权模式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套路。 这种网络诽谤对企业造成的伤害那是方方面面的。一方面虚假信息满天飞会直接把企业的信誉搞坏,让消费者不再信任它;另一方面企业为了澄清谣言得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维权,本来应该用在创新发展上的资源都被消耗掉了。 从更长远的角度看,如果这种行为不加以制止,“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就会出现。那些老老实实做生意的企业会面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最后受损的还是整个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利益。如果网络空间变成了靠假消息博关注的地方,社会诚信的基石就会被严重侵蚀。 这次判决给大家划了个明确的法律红线。法院不光是让被告道歉、赔钱这么简单,还在判决文书里把道理说得很透:一是网络言论自由有界限,不能损害别人的权益;二是商业引流要守法;三是在打官司期间继续侵权会被当作加重处罚的理由。这种一边判案一边教育的方式给以后的类似案件提供了好样板。 这次判决还要求被告在好几个平台上把道歉声明置顶挂七天这种公开纠正机制有助于消除坏影响,恢复受损的社会评价。 以后想治理好网络空间得靠大家一起努力才行。司法机关得用典型案例确立规矩;平台得加强审核对可疑内容进行拦截;行业协会要制定更细的规范引导大家守法经营;广大网民也要提高辨别能力别乱传没核实的消息。 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的治理格局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用诽谤来吸粉”的歪风邪气。只有当法律的边界清楚了、真相和责任都站得住脚了,网络空间才能真正变成推动社会进步、服务老百姓的正能量聚集地。 大家千万别以为网络是法外之地做生意更不能变成互相攻击的战场这起案件就像面镜子照出了一些人法律意识的缺失也映出了法治建设在网络时代的坚定脚步。当判决书不光定是非还解释清楚网络时代的行为准则时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案子的结束更是一种新秩序的建立在这里创新活力和法律规矩互相促进商业竞争和诚信原则相辅相成。每个上网的人都该从中吸取教训流量总有过去的一天但法律的规矩永远在那儿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吸引人眼球只有站在真相和责任的基础上才能盖起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事业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