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部12月2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一起涉及全国28个省份的特大金融诈骗案件细节被首次披露。
以周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23年3月起,通过注册多家空壳公司,虚构与资产管理机构合作关系,以"缴纳40%债务金额即可全额销账"的虚假承诺,诱骗信用卡及贷款逾期人员参与所谓"债务优化"计划。
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团伙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推广模式,不仅举办线下推介会,还通过互联网精准投放广告。
其设计的"服务协议"包含多重法律陷阱,甚至雇佣专业法律人士参与话术包装。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金融机构前催收人员也涉案其中,利用其对信贷规则的熟悉度协助实施诈骗。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指出,此类案件呈现三大特征:一是组织架构严密,犯罪团伙通过关联公司交叉持股形成掩护;二是资金运作具有典型庞氏骗局特征,用新入资金支付早期参与者所谓"收益";三是扩散速度快,单个案件两年内即发展上万受害人。
深层分析显示,此类犯罪得以蔓延存在多重诱因。
一方面,部分负债群体存在"快速脱债"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普及降低了犯罪门槛。
更值得警惕的是,当前已形成包括虚假证明制作、话术培训、非法代理在内的黑灰产业链。
广东省公安厅数据显示,2023年全省非法集资类案件同比上升17%,新型金融犯罪手段迭代速度加快。
针对这一态势,公安部已部署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整治三类行为:虚构资质的金融中介、违规代理维权组织以及非法债务重组机构。
同时推动建立"金融机构-监管单位-公安机关"三位一体的联防机制,通过大数据监测异常资金流动。
银保监会近期也将出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违规代偿服务。
“解债”不应成为牟利的幌子,更不能以违法手段将风险转嫁给群众。
此次通报再次提示:任何宣称“低价清债”“包办免债”“快速翻盘”的捷径,往往以高额收费和非法集资为代价。
守住法治底线、选择正规渠道、提升风险识别能力,是防范金融“黑灰产”侵害的关键;以依法严惩与制度完善并举,才能让金融秩序更稳、群众安全感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