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 》9月1日正式施行

8月12日这天,海口召开了一场“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的新闻发布会,专门给大家讲解《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这次会议是由中新网的记者张茜翼和潘越韩联合报道的。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副厅长王雪皓在会上发言,他提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重要的就是规范行政检查。王雪皓还强调了要以法治为根本,约束行政权力,保障企业权益,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 这次出台的《条例》把以前的一些好做法上升为了地方法规。它将在9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里面提出了不少具体措施:比如搞分级分类监管、让多部门联合起来“综合查一次”、全面推行“亮码检查”,还有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等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那些信用好的企业,《条例》规定可以降低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少去打扰人家;而对于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者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就要多去看看。《条例》还明确规定,如果能通过书面核查或者数据共享达到监管目的,就不要再跑现场检查了。 为了保护企业权益,《条例》列出了十三类禁止行为,并且在知情权、投诉举报权等方面给企业提供具体保护。 海南省把这个《条例》当成了给海南自贸港护航的重要举措。王雪皓表示,他们要通过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的检查方式来推动整体营商环境提升,让海南企业健康发展。 这可是全国第一个专门针对涉企行政检查的地方法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