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立法为何今年推进、重点解决什么 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大会将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安排,娄勤俭表示,制定这部法律立足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面向全国范围调整民族关系,着力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以法治方式长期保障,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 原因——顺应发展大势与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从历史进程看,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书写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精神,中华民族由多元汇聚为一体的格局不断巩固。进入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更高要求:一上,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必须用更完备的制度与法治保障把团结根基筑得更牢;另一方面,区域协调发展、人口流动加速、产业结构调整等带来新的社会连接方式,也要求在更广领域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共同价值、共同认同和共同进步的社会基础。 娄勤俭指出,通过国家立法方式,能够更好保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对应的制度机制,支持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更好维护民族团结、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更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影响——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稳定预期 业内人士认为,从治理角度看,专门立法有利于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增强权威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从“经验推动”向“制度驱动”深化。对民族地区而言,立法强调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有助于在基础设施联通、公共服务均等化、产业协作与就业增收等形成更强政策合力,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夯实制度基础。 从社会层面看,法律对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作出规定,将进一步引导各地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增进共同性上,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对策——突出衔接协调、明确责任边界、抓好落地实施 娄勤俭介绍,这部法律注重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协调衔接,突出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强调以全国视野兼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草案明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压实相关主体职责,同时围绕共同精神家园建设、交往交流交融机制、共同繁荣发展举措等作出制度设计。 下一步,关键在于提升执行力与治理效能:其一,加强普法宣传和阐释解读,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基层可操作工作规范;其二,推动配套制度与实施细则完善,形成可评估、可督导的责任链条;其三,结合不同地区实际,推动公共服务、教育就业、文化传承保护、城市社区治理等领域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避免“一刀切”,更强调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前景——以法治凝聚共识,以团结汇聚现代化合力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的任务更为迫切。以立法方式强化制度供给,将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也将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区域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营造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娄勤俭表示,待法律颁布后将做好贯彻实施,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
民族团结促进法的制定顺应了新时代加强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要求。该法律将为民族地区发展、事务管理和关系和谐提供坚实保障,凝聚各民族力量,共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