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餐饮店依法谢绝宠物犬入内反遭差评引关注:规则意识与文明养宠再成焦点

事件发生在7月中旬,无锡市滨湖区一家连锁餐饮门店在午市期间,拒绝一名携带体高超过60厘米巨型贵宾犬的顾客入内。现场监控显示,门店向顾客解释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后,对方仍坚持称“爱犬是法国皇室后代——应享特别礼遇”——并在网络点评平台发布含有不实描述的差评,导致店铺评分在短期内下降1.3分。经核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12.3条明确规定,食品处理区禁止饲养或暂存活体动物,导盲犬等辅助类工作犬除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涉事门店入口已设置明显禁宠标识,处置流程符合规定。法律专家指出,消费者以虚构理由贬损商家信誉,涉嫌违反《民法典》第1024条关于名誉权保护的相关规定。

公共空间的秩序,取决于每个人对规则的尊重以及对他人权益的体谅;爱宠无可厚非,但表达与行动应以法律为边界。规则更清晰、沟通更顺畅、评价更真实,才能让多元生活方式共存的城市既有秩序,也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