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吓摔倒索赔22万法院:这背后反映的是怎么平衡善意和责任的问题啊!

咱们先把福建灵川法庭2月26日的开庭时间记一下,那就是02家郑女士为了撤销赔偿决定而发起的行动节点。郑女士之所以这么急,是因为她家的存款不到10万元,要是真赔出去22万,女儿读大学的钱和全家人的日子可就都没了着落。这事儿得从2月19日傍晚说起来,福建街头有位老太太过马路时避让白色轿车时重心不稳摔了。两个刚放学的初中生看到了,对视一眼还是决定把老太太扶起来。结果万万没想到,交警后来认定这俩孩子“未确保安全通行”,要他们承担次要责任。老太太坚持说是自己被吓的才摔倒,一分钱都不打算赔。这下可好了,本来是想做好事,结果女孩家里现在面临22万元的天价赔偿。这对女孩打击挺大,她现在失眠做噩梦,总问妈妈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现在舆论炸了锅,大家吵得热火朝天。有的网友觉得不扶人才是冷血动物;有的觉得交警这判定太伤人了;还有的觉得不能让孩子背锅。也有学者出来说话了,说《道路交通安全法》里虽然规定机动车优先赔偿,但救人这档子事儿的条款也不能不管。如果让做好事的人总承担损失,以后谁还敢伸手帮忙?对郑女士来说,这场官司不光是赔钱那么简单,“我们要的是社会价值观的回归——好人有好报,而不是好报被‘吓’回去。” 大家都在等着看2月26日灵川法庭怎么判呢。法官让双方都得补充证据:女孩那边想找监控录像、证人证言;老太太那边打算申请医学鉴定来说明是惊吓导致的摔倒。其实这背后反映的就是怎么平衡善意和责任的问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