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这回出台了个《大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说白了就是要把好“验收关”。中国政府其实一直很重视这块,这次大连市政府算是给采购项目质量上了道双保险。这个新办法是想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管控问题,让财政资金花得更值。 按照这个规定,采购人原则上得自己动手验收,别想着甩锅给代理机构。要想找人帮忙验,也得把自己的责任扛在肩上。验收小组里至少有一半是本单位的人,组长还得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一点谁也别想含糊。验收通过了才能打钱给对方,这点很关键。 验收的流程也得走规范。采购人得对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还有合同来编验收方案,时间、方式、内容、标准这些东西一个都不能少。验收完了大家签字确认,咱大连市政府还专门准备了通知单和验收书的模板,供大家参考使用。 要是碰上产品更新换代的事儿也别怕。只要没多收钱,经过验收小组确认,就可以当通过了。要是发现没按合同办事,那就限期整改,改不好就得按规矩处理。 不光光是验收本身的事儿,监督管理也得跟上。各单位内部得建机制、强监督、细流程,把验收这块嵌到内控管理里面去。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都得盯着看,发现问题就得依法处理,该约谈约谈、该书面关注书面关注。(连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