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是沁水法院嘉峰人民法庭的庭长。他在审理过的案子里,有个豆家兄妹的故事。豆家父母和长兄都去世了,留下的土地在二轮承包时被登记在了豆老二和豆小妹名下,豆老三不服气。2018年,村委给豆老二和老三调解,老二同意把一半地给老三耕种,这么多年一直是老三在种。2022年村里搬迁,村委把远距离耕种费给转到了豆老二的名下。这下兄妹三人因为费用争执不休,关系特别紧张。最后兄妹三个人都把官司打到了嘉峰法庭。收到诉状后,王浩仔细分析了这个案子,他觉得赵树理的调解方法还有“三长会商”机制能解决问题。所以他就联系了司法所所长还有村里的干部一起去调解。刚开始的时候调解现场很激烈。豆老三的媳妇激动地说:“这是父母留下的地,而且你已经让我们种了一半的地,我们至少要拿一半补偿。”豆小妹也说:“证件上只有我和你爸的名字,没有老三的名字,你也得分一半给我。”豆老二反驳道:“你们都是强行占我的地,当时没办法才让你们种的,还有证件上也没有老三的名字。”王浩给他们讲了其他类似案例还有利益关系。他还用感情打动他们:“你们是亲人啊。”最终三个人都想通了,达成了一致意见。这个案子解决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 这个案件让王浩想到了“如我在诉”的理念:法官要换位思考,体会当事人的感受和处境,还要因地制宜去理解当地风俗人情和村规民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让判决书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