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集中反映金融“黑灰产”对信贷资源和金融秩序的侵蚀:一类是不法中介以“代购买房”“垫资买房”等服务包装资金出借活动,利用购房人房产抵押与伪造申贷材料等手段,将本应投向实体经营的小微经营性贷款违规引流至购房领域,并以多种名目收取高额费用;另一类是犯罪团伙控制多家公司,虚构贸易背景与资金流水,骗取多家金融机构无抵押经营贷,资金最终流向偿债、个人消费及非真实经营支出,形成较大风险敞口。
原因—— 从案件手法看,金融“黑灰产”之所以屡屡得逞,既有逐利驱动,也有“链条化”操作带来的隐蔽性。
一方面,部分市场主体对政策性、普惠性信贷产品的用途边界认识不足,在购房压力、资金周转压力下被不法中介“低利率置换”“快速放款”等话术诱导;另一方面,不法中介将“垫资—助贷—过桥—资金回收”拆分为多个环节,通过设立多主体、分散收费项目、借助见证服务或第三方通道等方式规避监管识别,增加取证和定性难度。
与此同时,个别环节在客户准入、贷后核查、资金流向穿透识别等方面存在薄弱点,为虚构贸易、伪造材料、套用经营贷提供可乘之机。
影响—— 金融“黑灰产”对宏观政策传导和金融安全的冲击具有多重外溢效应。
其一,经营性贷款本用于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重点群体的正常经营周转,若被违规用于购房、投资理财等禁止领域,将直接挤占普惠信贷资源,削弱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其二,“垫资买房”类案件往往伴随高息收费与隐性成本,易诱发居民部门过度加杠杆,增加违约与纠纷风险。
其三,虚构贸易骗贷类案件通过批量控制公司、伪造交易闭环,造成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承压,一旦风险暴露易引发连锁反应,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与市场诚信生态。
对策—— 两部门发布典型案例,既是以案释法、以案促治,也体现“监管+执法”协同治理思路。
就已披露案件看,司法机关对非法放贷型非法经营、贷款诈骗等依法从严惩处,并对利用多名目收费掩盖高息的行为强调穿透认定,将按比例浮动的垫资息费、服务费等与利息合并核算,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复制的裁判思路。
下一步治理应在“打、防、管、治”上同步发力:一是持续严打不法贷款中介、伪造材料、组织套贷等链条犯罪,形成高压震慑;二是强化信贷全流程管理,特别是对经营贷真实性审查、资金用途监测、贷后回访核验与异常交易预警,提升穿透识别能力;三是推动行业合规建设,压实助贷、见证、渠道等中介机构的合规责任,明确业务边界与收费规则;四是加强金融消费者与经营主体教育,引导依法合规融资,警惕“低利率置换”“包过审”“快速放款”等营销陷阱。
前景—— 从政策导向看,普惠金融与支持实体经济是金融工作的长期重点。
随着监管科技应用深化、跨部门数据协同加强、执法司法联动更趋常态化,金融“黑灰产”的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
同时,典型案例的集中发布有助于统一执法尺度、提升社会风险识别能力,促使金融机构在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把握好节奏,把有限的信贷资源更精准投向真实经营活动。
可以预期,围绕经营贷用途、贸易背景真实性、资金闭环核验等重点领域,治理将从“事后查处”向“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加快延伸。
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发布的这两起典型案例,深刻揭示了当前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新特点和新手法。
这些犯罪分子通过复杂的组织方式、多层次的欺骗手段,试图规避监管、骗取金融资源,最终却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这充分表明,在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联合打击下,金融"黑灰产"无所遁形。
今后,有关部门应继续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既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也要加强事前防范和事中监测,不断提升金融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金融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